现时很多欧洲国家可以提供金融服务供应商的注册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FSP”)。然而,在那一个国家注册金融服务供应商(“FSP”)很取决於注册国家的名声及资金流转自由度,尤其要避免注册在一些正在经历财困的欧洲国家。
新西兰位於太平洋西南部,分南北两个岛屿。 新西兰享有高度的自由经济政策丶完善的基建设施丶货币自由兑换等因素从而吸引了国际上大大小小的金融机构於这里设立公司发展其金融业务。纽西兰可以说是一个国际金融投资及遗产计划的中心。
为何需要注册成为金融服务供应商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任何个体或机构居住或登记於新西兰当地;并在纽西兰或海外提供金融服务均需於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er (“FSPR”)注册。
常见的注册机构如房屋抵押贷款机构丶信用供给者丶信用合作社丶财务顾问 (包括财务策划)丶财务公司丶外汇交易商丶基金经理丶保险公司丶投资策划经理丶发行人丶货币兑换商丶注册银行丶专业信托公司 (如债务性证券之信托及养老退休金之信托等)。
新西兰有那些金融服务种类在金融服务供应商注册机制下可供注册?
- 分担房屋抵押贷款计划
- 接受存款人, 借款人及注册银行
- 公开发行人
- 公开发行的证券
- 参与证券的法定监督者
- 公开发行的证券的信托公司
- 单位信托基金
- 老退休信托基金
- 公开发行的证券的推销商
- 参与证券及单位信托基金的经理
- 代他人保管,投资及处理现金丶证券及投资组合
- 现金或值转让机构
- 提供及管理支付媒介
- 提供财务担保
- 货币兑换商
- 代他人於交易所(或场外交易等)进行以下活动:
- 短期货币市场工具 (包括支票, 承兑汇票, 存款证);
- 短期货币市场工具 (包括支票, 承兑汇票, 存款证);
- 外汇 (包括远期外 汇合约);
-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合约及期权;
- 外汇及利率工具, 包括掉期及远期产品;
- 可转让证券;
- 其他可流转工具及财务资产
如何成为金融服务供应商 Financial Services Providers?
第一步 - 设立新西兰公司
较常见的新西兰公司是 look-through company。 详情可参考此页。
第二步 – 向FSPR申请注册成为金融服务供应商
现时监管金融服务供应商的主要法规是the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ct 2008。
The Financial Service Providers (Registr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ct 2008 要求任何於纽西兰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体或机构都必须注册成为金融服务供应商。然而,这个法规只适用於在新西兰居住的个体或有在新西兰有实体营业行为的机构。
所有注册的个体或机构都必须在新西兰设有办公室。因此,虚拟办公室及信件转递地址皆不会被承认及允许。
“FSPR” 注册处阐明 “营业地址” 必须是该公司有实体常规业务的地方。因此,申请者在成功提交申请以後,注册处会要求申请者提交有关证据以证明该个体或机构有在其注册地址进行常规业务。
如你没有在新西兰设有办公室或不愿意於新西兰设立办公室,你便不可能成功注册成为合法的金融服务供应商。
“FSPR” 注册处会就申请人(包括董事丶高级管理人员丶主控制股东)於the Ministry of Justice of the convictions 进行刑事纪录调查,约2-5个工作天便有初步申请结果。
最後,如果申请人纪录良好, 申请人的个体或机构将可以完成注册。
第三步 – 登记成为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会员
由2014年7月1 日起,所有金融服务供应商在成功注册後10天内必须参与Dispute Resolution Scheme。
The Financial Resolution Scheme (“DRS”) 是由 Consumer Affairs in New Zealand 审批的。以下是其中三个已审批的计画:
- Financial Services Complaints Limited
- Insurance & Savings Ombudsman
- Financial Dispute Resolution Scheme (FDR)
在成为 “DRS” 的会员之前,”DRS” 需要对申请者进行审查以确保申请个体或机构合乎法规後,才可以正式成为会员。其中一项审查条件是申请个体或机构必须有实体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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