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香港是一個具移民吸引力的地方。它是一個享負盛名的國際金融中心並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並建立了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此外,香港沒有外匯和資本管制,貨幣可以自由轉讓及交換不受限制。如投資者雍有的淨資產不低於3,000萬港元,他/她可透過投資移民計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移居香港。
由於我們是執業會計師,所以我們可以為客戶提供一個成本具成本效益的一站式服務,由提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申請至編制報告給入境事務處,我們都能夠密切跟進。除此以外,我們豐富的經驗及對一手包辦的申請人案件的了解,有助於使整個申請過程更加順利。
資本投資申請資格:
- 根據本計劃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 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擁有不少於港幣3,000萬元的淨資產或淨資本;
- 投資不少於港幣3,000萬元淨值於其絕對實益擁有的獲許投資資產;
- 證明沒有不良的入境記錄,並符合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規定; 及
- 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