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简体

服務

成立台灣公司
成立台灣公司

台灣給予外僑對台投資提供了不同的選項,且每項均具其特色和要求。投資者應審慎考慮不同的條件,優惠及劣勢以決定透過那一種方針進行投資。

當中,最常見的對台投資包括有限公司及分公司,而兩者主要分別在於它在台的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對股東的責任風險。

不同台灣公司的特色及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台灣辦事處           
獨立法律責任
公司名稱 可自訂名稱 可自訂名稱 與母公司相同 與母公司相同
股東 2名自然人或1名法人股東 1名自然人或法人股東 不適用 不適用
股本/ 營運資本 無最低要求 無最低要求 無最低要求 不適用
董事/管理人員 3名自然人 1名自然人 1名分行經理人 不適用
監察人 1名自然人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成立公司時間 30 個工作天 30 個工作天 20 個工作天 14 個工作天

有限公司及分公司之主要分別除了在於稅務外,還有其法律責任及對於日後企業及展之影響。分公司雖享有稅務上的優惠,但它不能持有股份或配發股份,也不能轉讓股權。

台灣的稅務

凡在台灣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應依營業稅法規定,課徵「營業稅」。課徵加值型營業稅為5%,而課徵非加值型營業稅為0.1% – 25%。所有台灣公司應每2個月製備帳目作報稅,並繳納營業稅。由於台灣稅制複雜,建議聘請專業的會計人員/會計師來為你理帳,以免出現誤報或過期的罰金。

除了營業稅外,所有台灣公司都應就營利事業所得課徵「營所稅」,稅率為20%,按年申報。此外,公司亦應為員工每年申報薪資及各類扣繳,並報繳勞健保。

如台灣公司支付股息或費用給外國股東,需納扣繳稅。如需查詢其他稅務詳情,請立即遇我們的專家聯絡。

台灣簽證及居留

凡在滿足一定對台投資的要求,投資者可以申請簽證居留台灣,進而獲得台灣藉。對台投資的要求對港澳人士或外國人均有不同要求。詳情可按查詢。